2、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3、校考確認
報名考生須在2022年6月12日至20日間在報名係統確認是否參加我校強基計劃校考並簽訂誠信承諾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試確認或簽訂承諾書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圍校考資格,由此帶來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對於確認參加學校考核又無故棄考者,我校將按照相關規定通報生源省份考試招生機構並如實記入誠信檔案。
4、入圍校考辦法
1).第一類考生
考生高考成績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A、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或相應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
B、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達到所在省區市同科類高考總分滿分分值的80%及以上。
對於同時滿足上述條件的考生,依據考生的高考單科成績加權計算得到“入圍成績”,再將“入圍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5倍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如出現同分情況,同分考生均獲得入圍資格)。“入圍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入圍成績 = 重點科目高考成績(之和)Î1.2 + 其他科目高考成績之和(注:以上成績均不含政策性加分,重點科目名稱參見下表)
招生專業名稱 |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重點科目 |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重點科目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數學 | 數學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數學、物理 | 數學、理科綜合 |
應用物理學 | 數學、物理 | 數學、理科綜合 |
化學 | 數學、化學 | 數學、理科綜合 |
工程力學 | 數學、物理 | 數學、理科綜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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