鋃鐺入獄的餘美顏大呼冤枉,幸虧一個縣長親戚將她給保釋了出來,才免遭牢獄之災。
糟糕的是,譚家借題發揮,以不守婦道和坐過牢為由將餘美顏休了;而父母親也因為多次勸說餘美顏無果後,無奈將其送入了習藝所。
PS:習藝所,當時的一種新式監獄,相當於與傳授手藝的勞改營。
得,眾叛親離,餘美顏成了名副其實的孤家寡人了。
無牽無掛的餘美顏徹底的放縱了自己,像個歌舞廳小姐一樣與社會上的男人泛濫交往。由於她生得美貌,性格也潑辣大方,所以,她結交了各類公子哥們,她讓他們給自己花錢,她陪他們跳舞,得到一些小費。
但是餘美顏看不起妓女,她跟她們不同。上床可以,但是必須是餘美顏看中的男人,否則,捧再多的錢也無濟於事。這有點像以前的名妓,有原則。
就好比多年之後的“陽台擲錢”事件,都在向世人訴說著:我餘美顏,不是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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