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刑罰有哪些(超出想象的古代十大酷刑)
古代社會將“生不如死”,演繹得淋漓盡致,統治者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利,懲罰犯人,創造了很多殘忍的刑法,插竹簽隻能在眾多刑法中排行第九,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古代那些令人聞風喪膽的酷刑,究竟有哪些?
剝皮第一種酷刑,是剝皮,單獨從這個字的表層意義上來看,就已經足夠殘忍,但如果你隻是這麼想,那就太天真的了,剝皮能夠位列古代酷刑排行榜第一,主要突出在它的殘忍上。
史書《逆臣錄》中,記載了一起血腥的案件,名為“藍玉案”: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錦衣衛指揮蔣瓛告發藍玉謀反,下獄鞫訊後,獄詞稱同景川侯曹震、鶴壽侯張翼、舳艫侯朱壽、定遠侯王弼、東筦伯何榮及吏部尚書詹徽、戶部侍郎傅友文等謀反,擬定乘朱元璋藉田時發動叛亂。
所謂酷刑剝皮,遠要比“車裂”“腰斬”等刑法殘忍得多
並被剝皮實草,抄家,滅三族,並株連蔓引,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員,被殺者約一萬五千人。
《中國全史·皇帝史》中詳細記載過,所謂酷刑剝皮,遠要比“車裂”“腰斬”等刑法殘忍得多,朱元璋為了打擊貪官,將貪贓官吏活生生的剝皮,並且在人皮中填滿雜草,掛在各個官衙內,警示眾人切勿貪汙。其實曆史上真正的剝皮,要遠比大家想象中的更殘忍。
據說剝皮有兩種形式:第一種是將犯人身上的皮活生生地剝下來。第二種是單獨剝下犯人臉上的皮,也就是臉皮。行刑者在一開始的時候,完全沒有技巧,隻能憑借感覺。
所以很多犯人在被施刑的時候,因為劇痛,或者是其他原因,還沒能執刑完畢,就已經死了,但是到了後來,執刑者有了一些竅門,他們從犯人的脊椎部位下手,慢慢的劃到尾椎骨的地方,此時執刑者就可以將後背上的皮膚分為兩半,然後在慢慢的將犯人皮肉分離。但是這個方法比較耗費時間,慢慢地執行者又研究出了新的辦法。
他們將犯人埋到坑裏,隻留下一個腦袋,然後在頭皮上用小刀割一個小口子,將水銀灌進去,在這裏不得不說一句,萬惡的封建社會。然後執刑者就等犯人自己從自己的皮裏鑽出來。
或許很多人會問:“為什麼要犯人自己鑽出來呢?”其實這主要是因為,水銀比重較大,當進入人的皮膚之後,可以將皮肉分離,再加上水銀有劇毒,進入皮膚之後,會產生劇烈的灼燒感,此時犯人就會不斷的扭動身體,直到徹底脫離自己的皮膚,但是往往遭到過剝皮之刑的人,也活不了多久,很快就會因為水銀的劇毒,以及沒有外層皮膚保護,腐爛而亡。
腰斬“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史記·商君列傳》
腰斬和剝皮相比較,也就相當於是五十步笑百步,在電視劇《衛子夫》中,就有這麼一幕:一位女子因為給皇後衛子夫下蠱毒,最終被漢武帝劉徹下令腰斬。雖然在電視劇中,對這種酷刑的直觀感覺會大幅度的縮水,但是在曆史上,腰斬可謂是嚇壞了一種罪犯,甚至他們寧願被砍頭,都不願意被腰斬。
腰斬的前身是“鑊烹”,其實就是將人直接扔到鍋裏煮,這主要是因為殷商時期,很多地區還保留著原始部落的習慣,大家也知道,原始部落,並不排斥吃活人。到了周朝,“鑊烹”演變成為了“烹飪”,也是此時出現了腰斬。
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