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地位優於自己的思想植根印度女性的內心,從小被灌輸這種理念的她們心中自然也不會有反叛意識的存在。
對於服務獻身僧侶的聖女亦是如此。
神靈歡迎新的生命,自視為神靈化身的僧侶自然而然地就將占領聖女視作理所當然。
“這是神的命令,作為神的臣民,我們隻是照做而已”。
但是這種意識隨著過去印度的發展卻並未被扶正,而是跌入了新的扭曲。
寺廟的僧侶不僅將聖女視作自己發泄欲望的工具,而且還將她們發展成為了寺廟香火的主要來源。
喪盡天良的他們先是讓聖女服侍捐助香火錢數較多的信徒,爾後又逐漸將這項產業發展壯大,即便不是寺廟教徒,隻要出錢,也同樣可以占領聖女的身體,而賺取的錢財也盡數充公。
隨叫隨到,絕對的言聽計從但在聖女的侍奉對象中,享受絕對優待的還是寺廟僧侶。
隻要是僧侶有需要,聖女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放下自己手頭的一切,執行絕對的服從,一天二十四小時隨時待命。
在這種情況之下,成為聖女的女孩不能擁有自己的愛人,麵對所有的客人都要表現出絕對的平等,否則的話,她們就會被賦以對神靈不敬的罪名,連同自己的家人一起接受所有人的公開處刑。
但是最可悲的是聖女卻並不會引起人們的同情,因為她們沒有說不的權利,他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隻有坦然接受,甚至包括自己染上艾滋。
多人的染指在加上沒有保護措施,印度聖女的艾滋確診率高達40%。
但是沒有染病的聖女就是被眷顧的幸運兒嗎?
其實也不盡然。
在聖女年老色衰之後,她們並不會受到寺廟的優待,而是會被驅逐出寺廟,淪為一個老無所依的無業遊民。
當時的印度社會上沒有針對聖女的援助政策,隻接受過服侍思想的她們在離開寺廟之後也隻能選擇重操舊業,出賣自己的身體換取微薄的錢財養活無依無靠的自己。
聖女的形象是不堪的,但是為了在社會上存活,她們卻隻能接受自己淪為娼妓。
這些淪為娼妓的聖女最害怕的就是懷上孩子。
因為“服務”的人數太多,她們不知道孩子的親生父親是誰,即便是在“努力工作”的條件下,生下了這個孩子,但孩子能從她們身上繼承的就隻有不幸。
生出的男孩會被列為社會最下等的個體,若生下的是個女兒,那也隻能繼承母親的宿命,成為新一代的聖女。
但也並非是所有的聖女在年老色衰之後都會被驅逐出寺廟,還有一些表現良好的人有幸獲得留廟任教的資格,成為新聖女的指導老師,教授他們如何服務男人,將悲哀的命運傳遞給下一代。
1986年,印度政府頒布了與聖女相關的法律,宣告了聖女侍奉行為的違法性,可這項法律帶來的改變效果卻是微乎其微。
但成為聖女的女性遭受的苦痛卻遠不止於此。
因為要服務過眾多的男性,她們感染艾滋的風險也會極度增加,但是在他們感染艾滋之後,痊愈存活的概率卻是極低,因為她們沒有足夠的錢財接受醫院的正規治療。
染病的聖女不僅要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生命的流逝,她們還要忍受男人們對他們的避之不及以及不堪的辱罵,即便造成她們感染艾滋的罪魁禍首並非是自身的不檢點。
法律效應抵不住某些人根深蒂固的糟粕文化,不僅聖女繼續存在,印度女性遭受的荼毒也不僅隻有這一種方式。
這一點從印度黑公交輪奸案中就可以得到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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