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仗劍走天涯,殺人不留痕,從來都隻是影視劇裏的橋段,在真實的曆史中,你整一個試試?在任何一個時期,殺人都是重罪,即便在奴隸社會隨意殺人也免不了處罰,更何況是在法令嚴苛的封建社會時期呢?更何況還有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說法,通常情況下,古代的殺人犯都難以逃脫法律嚴懲。
舉個最著名的案例,晉代恒溫為報父仇,光天化日之下連殺三人。這件事具體情況是這樣的,桓溫的父親被仇家陷害致死,他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仇家三個人都給殺了,官府卻沒有追究他的責任,放他走了。
可能很多人會因為這件事認為古代殺人很隨便,官府不會管。但是要知道,當時那個時代儒家之風盛行,所以說很多人認為他殺人是為父報仇,是符合儒家道義的,不應該被判處刑罰。這就導致一些人,認為隻要有理,平民也可以殺人。
那您可就錯了,首先桓溫為親人報仇,官府可不是不管,隻是因為他殺的乃是該殺之人,其仇人本就是國家罪犯,而且桓溫他們家乃是江左望族,有權有勢,所以沒人找他麻煩。要是一般平民隨意殺人的話官府肯定會管的。
大家都看過《紅樓夢》吧。裏麵四大家族的薛家大公子薛蟠,指使家仆和馮淵鬥毆,結果把馮錯手打死了。即便四大家族是當時最有權勢的大貴族集團,這件人命案也是花費了很大精力才遮掩過去。
如果不是主審官員是四大家族提拔上來的賈雨村,這事絕對沒這麼容易解決。如果馮家不是沒有直係親屬,隻是幫親想撈些好處,這事也難以解決。更關鍵的是,如果沒有四大家族上下打點,這事一樣會鬧大。大家看看,四大家族如此的勢力,搞出人命仍然這麼麻煩,普通老百姓可想而知。
接下來我們來看官員,可能很多人認為,平民不能隨便殺人,是因為他們隻是平民,沒有權,而官員掌握有生殺大權,就能隨便處死人。可能很多人就會說,如果是罪犯的話,官員應該能夠把他們隨便給殺了吧,但哪有想的那麼簡單,其實是在古代,法律也是非常嚴苛的需要一層層執行下去,經過各部門的批準才能夠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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